《中國青年報》(2014年09月20日01版)
  本報北京9月19日電(記者郝帥)今後,各級政府政績考核將會多出一項重要指標: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情況如何。
  今天,國務院批覆同意了國家發改委組織編製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逐步形成。
  為了使目標、指標和任務能夠落實,《規劃》提出,制定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價考核辦法,對各省(區、市)政府完成碳強度下降等約束性指標情況,有關任務與措施落實情況等實行年度考核。“要強化問責制度。”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說,今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作為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將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獎懲制度。
  《規劃》分析了全球氣候變化趨勢及對我國影響、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現狀、面臨的形勢,提出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要求,指出要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國家重大戰略,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充分發揮應對氣候變化對相關工作的引領作用。
  解振華說,目前,我國粗放型的發展方式還沒有根本轉變,長期形成的高碳發展模式導致我國推進現代化進程中面臨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我國已成為溫室氣體排放第一大國,“專項規劃順應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潮流,有助於我國積极參与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增強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規劃》提出,要不斷調整經濟結構、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匯,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努力走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經濟與應對氣候變化雙贏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原標題:應對氣候變化納入政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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